日前,市人力社保局下发了《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湖人社发〔2012〕114号),在全市人力社保系统开展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工作。
我市社保基金阳光监管将紧扣“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主线,加快推进社会保险基金阳光政务、阳光服务和阳光监督等3方面、9大类具体任务,努力实现社会保险行政审批“七公开”,即政策依据公开、申报条件公开、申报资料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结时限公开、办理责任公开、投诉电话公开;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三到位”,即经办服务规程上墙到位、参保信息定期告知到位、待遇按时发放到位;社保基金信息“三披露”,即基金年度数据定期披露、重大基金政策及时披露、基金要案查处结果按规定披露,进一步规范完善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使用行为,有效提高基金使用绩效。
湖州市开展社会保险基金阳光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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