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文件,从1月1日起,全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80元调整为100元。这是浙江省第三次调整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自2009年9月浙江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意见》以来,全省参保人数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实现了社会养老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到“参保对象全覆盖”。2013年1-11月,全省新增首次参保人数达61万人,参保人员总数达到1345万人,参保率为96.9%,其中60周岁及以上领取养老金人数达576万人。
浙江省政府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筹措资金,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参保人员待遇及时调整并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