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17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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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原单位在北京,有购买失业保险,但是解除合同已有7个多月,请问是否可以补领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呢?
答:经超过了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了,如下: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限为60日,自原用人单位为其开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之日起,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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