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1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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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外省市城镇人员怎样参加失业保险、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外省市城镇职工与单位终止;继续在本市就业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为其记录缴费时间,随失业保险关系一起划转到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以上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到户口所在地领取失业保险金、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后回原籍的,由参统的社保中心将其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使用外省市人员的证明和《北京市外来人员就业证》到参统的社保中心办理缴纳失业保险费转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对继续在本市就业的,开具《企业(单位)与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证明》;失业的,应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下列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或者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单位与外省市城镇职工终止、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或者工作关系时在京就业的外省市城镇人员也应参加北京市失业保险,按照本市城镇职工的标准缴纳失业保险费、《北京市缴纳失业保险费人员花名册》,按照本市城镇失业人员的标准,将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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