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咨询律师!我姑夫在北京建筑工地,工作期间,突然感觉胸口痛,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能否得到赔偿?
2017-11-24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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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急!咨询律师!我姑夫在北京建筑工地,工作期间,突然感觉胸口痛,抢救无效死亡.是否属于工伤,能否得到赔偿?
答: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列情形视同工伤:
工作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内经抢救效死亡;
抢险救灾等维护家利益、公共利益受伤害;
职工原军队服役战、公负伤致残已取革命伤残军证用单位旧伤复发
职工前款第项、第项情形按照本条例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前款第项情形按照本条例关规定享受除性伤残补助金外工伤保险待遇
工作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48内经抢救效死亡;应该属于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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