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4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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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市管公积金与国管公积金可以共同贷款吗
答:如果房产共有人分别缴纳市管、国管公积金,并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可以共有人分别申请贷款
市管公积金贷款条件:
(1)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购买非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3)申请材料:身份证件,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暂住证或有效居住证明,结婚证,交易资金划转协议或自行划转声明,购房首付款发票(收据)或房价款收据,购房合同(正本)
国管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贴息贷款)。
(3)申请材料:借款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配偶身份证件,申请人户口簿首页、本人登记页、变更页,配偶户口簿首页、本人登记页、变更页,结婚证,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工作及收入情况证明,经公证的房屋共有产权人声明,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暂住证或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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