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险超过三个月还能报销吗
2017-10-30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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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生育险超过三个月还能报销吗
答: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那你可以要求单位补偿你的损失。生育保险报销流程、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d、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e、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
f、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手术证明
费用凭据
到医疗生育待遇审核部门办理(社保局)
符合条件即可办理,如果确实属于单位的责任。社保中心就不再受理了。
这种情况你可以跟单位协商。(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待遇申领:
申请人提供资料:
a、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b、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c,提供结婚证、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参保职工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可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
1超过社保中心规定的报销时间,视为个人放弃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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