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03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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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没有北京户口,可以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北京买房吗?
答:只要在北京有稳定的职业和有效的居留身份,并在北京缴存公积金的外地户口人士是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购房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签订借款合同。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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