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1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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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北京住房公积金二次提取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提取人须符合下列提取条件中任意一项,方可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且已办妥房屋所有权证的自住住房;
本人及配偶在我市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
出境定居;
贷款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调离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
非本市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离休、退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因患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北京住房公积金次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偿还住房贷款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就是“委托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委托所在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和贷款银行,在其按月偿还住房贷款后,依据其按月偿还贷款情况提取公积金(含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直接划转到指定扣款还贷的个人银行帐户。您凭相关证明材料到贷款银行办理签订《委托协议》手续。多人委托的,应当同时到场办理手续。证明材料包括:借款合同、职工与贷款银行签订的扣款还贷委托书及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存折(卡)、身份证、公积金卡。借款人以外家庭成员委托的,还应提供户口簿、结婚证等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其中借款合同、与借款人的关系证明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委托提取只适用于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住房贷款。)
还贷提取公积金现金的,一年可以提取两次。凭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每年两次提取,要保留10个月的缴存额,待还清贷款后一次性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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