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12 14:07:18
A-
A+
问:专业问题:北京生育险报销期间离职问题?专业问题,不懂的不要回答,要详细答案,最好有凭据。北京外籍女职工,2月21日生的小孩,我在5月28号休完产假120天后办理了辞职,保险状态存续到6月25号,6月14号提交了全部报销资料,已经上报社保中心,
今天单位说可能报不了,要我把公司垫付的津贴还给公司,要报销也可以,自己找一个代理,让代理去办理,但是基数就变成2600,在生育和产假期间原公司给上的是3600,按照计算3600/30*120应该是14400,如果这样就成了2600/30*120=10040,少了4000多!
这样合理吗?合法吗?可以要求社保按照原单位缴纳基数报销吗?社保要求报销过程中也要保险是存续状态吗?在产假休完之后辞职,再找一个代理公司上保险就会变成这个代理给上交的基数来报销吗?
答:1、先说一下你的产假工资基数。新的社会保险法实施以后,产假津贴要按照单位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报销,这个不是个人保险基数,是整个公司平均下来的平均工资,如果员工工资高于单位平均工资,要按照员工工资发放,差额由企业补足。在这里基本没有个人保险基数的概念了。
2、按照一般的情况,如果资料已经提交了社保中心,当月仍是缴费状态不影响你报销的。你休产假期间是正常缴费的,和你休假之后没有关系。
综上,我觉得你单位的说法不合理。单位本身就要支付你的产假工资,怎么能让你个人退还公司。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