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5-23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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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什么情形可提取公积金?
答:(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9)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 展开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9)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011-11-25 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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