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7-26 13:2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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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请问一下北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后选择医院定点的方式?
答:对于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说,2015年4月1日起,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定手续。这意味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即“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小点”后,才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一家其他医疗机构(即“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
对于目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来说,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即可享受45%的报销待遇。这些参保人未来若需变更“大点”,也须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先选定“小点”后,才可以改“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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