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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北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后选择医院定点的方式?

问:请问一下北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后选择医院定点的方式?

2018-07-26 13:26:51 A- A+

  问:请问一下北京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参保后选择医院定点的方式?

  答:对于新办理门诊选点手续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来说,2015年4月1日起,参保人员必须在选定“小点”后,方能办理“大点”的选定手续。这意味着,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应当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即“小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定“小点”后,才可以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一家其他医疗机构(即“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

  对于目前已选“大点”而未选“小点”的职工医保参保人来说,2015年4月1日后仍可在“大点”记账结算,但只能按未经转诊的门诊支付比例结算,即可享受45%的报销待遇。这些参保人未来若需变更“大点”,也须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先选定“小点”后,才可以改“大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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