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1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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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生育保险中关于产假和产假期基本工资的相关内容
答: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祝您生活愉快。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其中产前假(必须)15天。符合晚育年龄的(满24周岁)产假为12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您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章生育保险中相关内容:
正常生育产假为98天,增加产假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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