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6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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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从广州市调回南宁市后如何转移医疗保险金
答:钱一直在当事人账户里面,其养老保险关系将由新参保地社保机构与原参保地社保机构联系办理,这样参保人前后参保记录就连接在一起了,养老保险在全国将实现无障碍转移,与原来市的社保不冲突,到时候当事人回原市的时候:申请转移接续。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根据2010年1月1日出台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的规定,具体操作如下:
第一步:打印《缴费凭证》,缴纳时间是按累计时间算得。所以不影响当事人以后养老;
第二步,就业续回”,到退休的时候,就可以使用。
关于如何转移,简单地说就是“走时带走另外一个市的社保。
参保人只需办妥上面两步手续就可以了。参保人离开本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当事人就可以转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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