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10 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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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你好!我在一工厂上班,出了一事故,左手食指断一节半,在广州市,没
答: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享受以下待遇: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自治区。
按照本条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职工、工会组织。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患职业病的;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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