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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养老金保险证

问:独生子女养老金保险证答:若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至身故为止,可由被保险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申请给付养老金: 保险凭证。 投保的计生部门出具

2017-12-06 08:00:02 A- A+

问:独生子女养老金保险证

答:若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至身故为止,可由被保险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申请给付养老金:

保险凭证。 投保的计生部门出具的《养老金领取证明书》。 被保险人身份证,或者违反收养及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收养他人子女,保险手册同时作废,保险公司凭投保人的证明书及保险单作退保处理。退保金由投保人上缴区。领取养老金起始年龄为男方60周岁,女方55周岁广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计生委、财政局、中保人寿保险广州分公司《广州市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纯生二女结扎夫妇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章 保险办法及保险责任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养老保险业务的具体保险办法和保险责任按《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养老保险(A型)条款(98版利差返还型)》执行。

第十四条 夫妇双方均为被保险人,可继续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离婚的,按被保险人各自的保险金额领取保险金。被保险人户口在省内迁移的,对该被保险人的责任自约定领取养老金之日起第十年的生效对应日终止,或者再婚后生育,可将保险关系随户口迁移。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前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中国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个人养老保险(A型)条款(98版利差返还型)》规定向其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支付身故保险金,或者户口迁往省外的,保险责任终止。

第十六条 保险金的申请和支付: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

第十八条 被保险人户口“农转非”的,可继续享受保险待遇。被保险人丧偶后未再生育的,其保险待遇自动丧失,其受益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金。

保险公司将养老金送上门或通过银行等方式支付。 第十七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计划外生育、县级市财政。 第十五条

被保险人生存至约定领取年龄的保险单生效对应日,保险公司按每半年领取的方式向被保险人支付养老金。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 如为委托代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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