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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问: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2018-08-23 11:09:24 A- A+

  问:广州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生育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

  对于已缴纳生育保险的企业,生育津贴是由用人单位按照职工原工资标准逐月垫付,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拨付给用人单位

  换句话说,生育津贴就是原来所说的产假工资。因此,女职工享受产假或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原则上,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可同时兼得。

  当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生育津贴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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