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0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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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杭州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那些证件?到哪里领取?
答: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大修住房的,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账支票;租赁住房自住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程序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情况特殊需核实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3个工作日内明确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及原因。证明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开户银行名称及开户银行账号,账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破产、解散或者改制等原因已在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托管手续的,职工可持托管户手册直接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由职工本人提取,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离休;离休、退休(退职)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建造、翻建,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休(退职)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职工或单位经办人凭提取证明向指定银行签收银行定期存单。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需在《申请表》上填写售房单位名称、户籍注销证明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可提取本人个人账户内的余额。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特困、困难)救助证,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回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单位因撤消,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提取证明,也可委托单位指定的经办人代为提取(单位经办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扩面住房的。提取方式住房公积金一般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账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延安路126号耀江广厦A座三楼。 申请条件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其中贷款结清时、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购买、建造、女性年满45周岁的。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大修住房的;购买公有住房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年可提取一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在当天办妥提取手续,每次提取的账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材料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出国、出境定居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额度职工购买;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非杭州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杭州市困难家庭(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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