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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失业金及公积金领取条件

问:杭州市失业金及公积金领取条件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17-10-24 08:00:02 A- A+

问:杭州市失业金及公积金领取条件

答: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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