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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多少

问:浙江省杭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多少答:浙江省杭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20%。2015年4月6日,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发布通知,对原有的公积金贷款和租房

2017-10-26 08:00:02 A- A+

问:浙江省杭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多少

答:浙江省杭州市首套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是20%。

2015年4月6日,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和杭州市公积金中心分别发布通知,对原有的公积金贷款和租房提取政策进行调整。和原有的政策比起来,家庭贷款额度从最高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首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两成。

此次调整主要有4个变化:

足额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在额度方面,也有调整。按照原先政策规定,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职工及其配偶每户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根据新政,职工及配偶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不过,值得提醒的是,新政将每户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但单人可贷额度不变,仍不超过50万元。

公积金交满半年,租房时可提取。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凭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的无房证明,按每人每月500元限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每年提取一次。

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按照原先政策,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为30%,根据新政,首付比例调整为20%。

可贷额度将只与公积金账户余额有关。

这次政策调整比较大的是省市公积金中心对于职工个人可贷额度的确定方式,由“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确定”调整为“按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的一定倍数确定”,此调整方式从2015年11月1日后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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