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8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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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杭州公积金在池州买房,池州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哪些财料
答:在池州市购房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材料如下:
最近一年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账目
预付款发票
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本人身份证
配偶身份证
其他产权共有人身份证
其他产权共有人关系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
单身职工需提供单位出具和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提供的未婚证明
(夫妻双方)户口簿或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每一页均要复印)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省内异地贷款操作细则》
开展省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对象
在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条件下,省内其他地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可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省内其他地市购买住房,应向购买房屋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我市管理中心负责提供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并协助调查个人信贷等情况。
申请条件
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安徽省内非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池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
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月还款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信用良好,无欠还贷款不良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同意以所购房屋作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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