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04 08:00:02
A-
A+
问:汇算清缴工资怎么调整?
答:新企业所得税法下,工资不需要进行调整,不像以前老税法了。新所得税法规定,合理发放的工资允许税前扣除。所谓合理,比如工资增长是有序的,如果有工资总额的国企,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等。但基本可以确定,只要是发的工资,你代扣了个税,就都没有任何问题。所以不需要调整。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9号,工资薪金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地区补贴、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均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
所得税申报中对工资薪金支出真实性问题:在本企业任职或受雇的员工,结合是否签定劳动合同和按企业相关劳动纪律管理等实质内容来判断。员工包括固定职工、合同工、临时工,但下列情况除外:
应从提取的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
已领取养老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的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岗职工;
已出售的住房或租金收入计入住房周转金的出租房的管理服务人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 国税发[2000]84号)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