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5 09:49:51
A-
A+
问:杭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答:提取公积金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