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13 13:57:36
A-
A+
问:杭州交的失业保险金能不能转回台州,本来在杭州交了3年的失业保险金.公司辞职了.这个月回台州.我户口在台州的.(档案在宁波.准备这几天去拿回来).我想问下各位能不能转回去.要什么手续.然后在台州能否领取?领取的标准是按杭州的还是台州的?
答:是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保险实行属地管理,企业事业单位应参加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统筹.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是指这一单位及其职工转移到其他统筹地区,单位注册登记的也随之转移。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向原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由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转移证明,主名字工人说、参加失业保险有关情况等,由迁入经办机构负责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二是个人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分为两种情况:(1)职工失业保险管制的转迁。职工在职期间,个人跨统筹地区调动工作的,由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转入的经办机构负责接收,并为其办理继续参保手续。在转出地工作期间的累计缴费年限应当与转入地工作期间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其一在转出地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划转。(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的转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转迁的,迁出地经办即归因为其开具转迁证明,将所需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一并划转制迁入地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到迁入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划转的费用包括:其中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