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2-12 15:0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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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别人在杭州工作一年多了,原单位一直有交住房公积金(已连续交了13个月),离职后,现在新单位不给交住房公积金,我是外地户口,现在我是应该把它取出来还是放着,如果一两年后我又开始交了,那么之前这一年交的能不能用,会不会有影响,还有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是不是违法劳动法的?
答:外地员工离职回原籍,可以支取公积金。如以后再次开始交,可以累积使用,不会影响支取,但就是贷款要受影响。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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