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30 11: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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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以前买生育险够了一年多了,最近辞职了可能有半年不能买保险。以后会续上但会不会影响享受生育险呢?还有生育险到底可以拿到多少钱?如果单位按最低工资标准购买的话?
答:生育保险是累计一年就可以的了,到时怀孕后再参保,办了定点医院就可以享受的了,并不是要求连续在参保,中间有停的话就不能享受的!下面的社保局公布的生育保险享受信息,给你提供参考。
一、享受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发放标准
1、生育津贴
以生育时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记发。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均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过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晚婚晚育15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在医保中心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怀孕16周前的突然流产,非定点医院的急诊、产假期间的产科并发症按核定数报销。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底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1)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2)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4、一次性补贴: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三、生育就医手续确认
女职工在怀孕16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定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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