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补缴3个月的社保吗?
2017-11-17 10:34:07
A-
A+
问:您好,我8月份离职,公司忘记给我交社保了,我现在11月份新公司又给我做了社保转入,中间有8,9,10社保属于断交状态,请问现在在新公司已经左转入的情况下我可以以个人名义补缴8,9,10月份的社保吗。
答:您好,您8、9、10月的社保是因为个人离职才造成的断缴,是无法补缴的,即便补缴了也算连续缴纳,补缴没有实质意义。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