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17 11: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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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广州市生育保险必须怀孕4个月内办理备案吗?不备案不给报销吗?急盼答案!!
答:1、广州规定,女职工在怀孕 16 周后,凡享受人流、引产、产检、生育等生育保险各项待遇时,由用人单位到医保中心进行就医手续确认及申报生育定点医院。
2、办理备案的女职工需提供以下资料:
(1)如有《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原件)的一并提供;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
(3)医院诊断怀孕证明(证明怀孕周数)或围产手册(原件)
3、异地生育的,也需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批准后异地生育的,所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也可直接咨询广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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