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5 10:5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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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定要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吗?
答:按照《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并且不得低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职工工资的构成,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对于工资的界定,公积金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和在特殊情况下发放的工资。
对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暂行办法》规定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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