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6-23 08:00:02
A-
A+
问:职工去世后,待遇享受有哪些?
答:职工去世后,待遇享受有哪些?
王阿姨来电咨询:原来王阿姨爱人前几天去世了,生前在威海市参加的职工医疗和养老保险,听说职工参保去世后,有一些遗属待遇,这个是真的吗?
本报(通讯员 王波 唐晓红)联系到威海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后回复:威海市执行山东省有关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去世的待遇有三项:一是退还个人账户剩余储蓄额;二是1000元的丧葬费;三是一次性救济费,标准为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0个月。
退休前在职死亡的,前两项待遇与退休人员相同;一次性救济费,缴费满15年的全额发给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0个月,缴费不满15年的,每缴费1年发给十五分之一。
(通讯员 王波 唐晓红)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