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6-26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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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未缴社保费 辞职8个月还能要求补缴吗?
答:提问者 周运才
回答者 杨雪峰周运才:两年多前,我在北京一家建筑材料公司打工,单位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为我缴纳过社会保险。2014年12月31日,我主动辞职回了山西老家。近日我又来到北京打工,听说单位不给缴纳社保费会影响我退休时的养老金数额,所以就找到建筑材料公司想让他们给补缴。但对方说我都辞职8个多月了,而且又是我主动辞职的,社会保险根本补不了。请问:他们的说法正确吗?我该怎么办?杨雪峰:您好,他们的说法是不正确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第4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该法第86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您可以向当地的社保稽核部门进行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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