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7-04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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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单位未缴社会保险能否现金赔偿要看时间段
答:提问:数码电器公司保洁员 杨锦绣
回答: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员 刘明焕
杨锦绣:去年3月,我被一家数码电器公司聘为保洁员,现在上班一年多了,公司一直没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会保险。近日,我申请劳动争议调解,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费的赔偿金。后经调解,公司同意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差额,但没有向我支付未缴社保的赔偿,调解员表示只能补缴,无法让单位直接给我现金。可我的一位老乡,前几年发生劳动争议打官司时,却得到了未缴纳社保的赔偿金,请问这是怎么回事?
刘明焕:《社会保险法》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如果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所以,数码电器公司未给您缴纳社保,应当进行补缴。
至于您说的老乡曾得到未缴纳社保现金赔偿的情况,是因它发生在《社会保险法》施行之前。按北京市法院发布的《当前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及初步意见》,农民工要求赔偿未缴养老保险损失的,在该法实施前(即2011年7月1日前),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际无法办理补缴手续,法院可以判令用人单位以金钱方式赔偿农民工未缴养老保险损失。该法施行后,因为已允许农民工补缴养老保险,所以对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养老保险的,可判决赔偿至《社会保险法》施行前的2011年6月30日,对于2011年7月1日后农民工的养老保险问题,原则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处理,法院不再判决给付金钱赔偿。(本报记者 王香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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