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的资金怎么计算?|社保
2018-07-21 0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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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转移的资金怎么计算?|社保
答: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一)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二)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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