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吗?
问: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吗?
答:1999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2017-08-30 08: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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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保留吗?
答:1999年1月1日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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