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1 0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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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市04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答:为切实提高失业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号令)以及《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沪府发[999]7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提高本市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累计缴费年限满年不满0年
失业人员年龄5岁
第-个月支付标准(元/月):065
第-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85
失业人员年龄≥5岁
第-个月支付标准(元/月):0
第-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89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0
累计缴费年限满0年不满5年
失业人员年龄45岁
第-个月支付标准(元/月):0
第-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89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0
失业人员年龄≥45岁
第-个月支付标准(元/月):70
第-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9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49
累计缴费年限5年以上
第-个月支付标准(元/月):70
第-4个月支付标准(元/月):96
延长领取支付标准(元/月):749
上述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自04年4月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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