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2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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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申领流产生育保险金时间期限是多久?
答:多胞胎生育的;妊娠个月(含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自生产或流产后0天内向单位或个人缴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手续。生育生活津贴的享受期限,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妊娠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按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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