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06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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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全国是统一的标准吗?
答:、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固定日期(各地不同,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到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应当递交证明本人失业的有关材料、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条 (申领的审核)
就业服务机构应当自受理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之日起5日内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确认。对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核定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和标准,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失业人员在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时、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后不是、户口簿(属干部,应当告知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5日内到单位所在地的就业服务机构办妥退工手续。
失业人员应当在接到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通知后的0日内,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
《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相关规定:
条 (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
单位与在职职工解除。
在职期间被劳动教养或者被判刑收监执行,现被解除劳动教养或者刑满释放的人员,可以在回到原户籍所在地之日起0日内,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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