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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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14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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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是广东江门户口,在上海工作8年多,去年遭解雇失业,如何领取在上海缴交的失业保险金?
答:据上海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申请失业补助金须知》
◆办事项目
申请失业补助金
◆办理机构
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事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的通知》“沪府发[999]7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失业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劳保就发[999]7号”;
《关于本市农村户籍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就发[05]7号”。
◆申办条件
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特殊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期内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特殊困难的;
.05年月之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请材料
. 《劳动手册》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户口簿和身份证;. 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借记卡或存折; 《失业人员特殊困难补助审批表》或《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补助金审批表》;本人书面申请。
◆办事程序
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地或办理过居住地登记的街道、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手续。申请通过的,于次月5日后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申请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申请的原因。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对应服务点对外公布的办理时间。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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