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19 08:00:02
A-
A+
问:上海退休金如何计算
答: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0]2号)、《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3号)的规定,上海市城镇职工退休基本养老保险金计算办法如下:
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份;
过渡性养老金=“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
沪府发[20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3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现就调整本市城镇企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作如下通知:
年1月1日起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
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城镇养老保险“虚账实记”若干事项的通知》(沪府发〔200〕1号)规定的“虚账实记”记账年限)累计满1年的参保人员,退休后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其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组成。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照本通知条款规定计发。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决定》规定的计发月数(见附表)。
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为“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0。
上海市人民政府
《关于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沪府发〔201〕3号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3号),现结合实际,就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若干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如下:
按照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时,其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相加后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加发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按照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确定。
计算参保人员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时,应当包括其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参保人员20年底前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从20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实际计算。其中,20年1月1日至20年月31日为过渡期。参保人员20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1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1计算;20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计算;20年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低于0.的,当年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0.计算。
从20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由%调整为%,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个人账户。此前已经按照规定划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的储存额不作变动。
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以及本意见计发的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凡低于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水平的,其差额部分予以补足。
其中,按照原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时,基础养老金的计发基数统一按照200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元/月)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统一按照本人20年底个人账户储存额(不含“虚账实记”的金额及其利息)除以0确定。
本通知自201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0年月31日。
201年月2日
附件
《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
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Z1+Z2+……+Zm-1+Zm+1×n)÷N
ZZ2……Zm-Zm为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指数。月缴费工资指数按照参保人员退休前1月、2月……m-1月、m月本人月缴费工资基数除以对应的本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结果保留四位小数)。
参保人员20年底以前实际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工资指数统一按照1计算。
N为参保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的月数(含视同缴费年限的月数)。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