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20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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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老年人医保报销的问题
答:在居民医保方面,目前本市居民医保门急诊支付比例,起付线以上部分,按三级医院报销比例分别为%、%、0%;住院按不同人群,起付线以上部分费用,报销比例从%至8%,总体支付水平为70%。并且居民医保不设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对生活困难人群由政府给予一定补贴。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0年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0年居民医保的住院医疗待遇调整为“70周岁以上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超过8周岁、不满0周岁人员以及中小学生和婴幼儿,基金支付比例从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城镇重残无保人员,基金支付比例从70%调整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8%;在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7%;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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