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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年互助帮困医保缴费标准

问:0年互助帮困医保缴费标准答:这是上海当地的医保,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项目名称:互助帮困人员帮困参保登记及缴费政策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2017-11-28 08:00:02 A- A+

问:0年互助帮困医保缴费标准

答:这是上海当地的医保,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

项目名称:

互助帮困人员帮困参保登记及缴费

政策依据:

.《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医保〔00〕8号);

.《关于00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00〕0号) ;

.《关于00年度本市实施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医保〔00〕7号)。

受理条件:

原本市户籍并由本市动员分配支援外省市 建设,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市 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常 住户口的支内、支疆、上山下乡知青、异地安置离退休干部等人员。

上述人员的外省市户籍配偶中,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在外省市办理退休(职)手续,享受外省 市社会保险待遇,经本市公安机关批准,报入本市 常住户口的人员。

属于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对 象的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在登记缴费期(一般每年 0月8日至月0日)(节假日顺延)至其户籍所在 地的医保服务点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次年 全年享受医疗互助帮困待遇。

申请材料:

符合参加医疗互助帮困计划的人员,应到户籍所在地的医保服务点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提 供相关证件、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本市 支援外地建设退休(职)回沪定居人员生活帮困补 助申请表》、退休证、养老金领取证明、原户籍迁 出证明(异地安置干部及配偶除外〉。填写《上海 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人员申请表》。

办理程序:

办理登记手续时,申请参加医疗互助帮困 计划的人员,应将上述证件、资料及资料复印件交 医保服务点经办人员初审。经审核不符合参加条件 的,医保服务点会及时告知申请人。

经审核符合参加条件的人员,在办理登记手 续后的0个工作日起,可到医保服务点办理缴费手 续。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不可退费。

受理部门:

所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办结时限:

收费标准:

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缴费金额缴费。

特别说明:

参加人员办理缴费后,可当场领取《上海 社区医疗互助卡》和《上海市社区医疗互助门急诊记录册》。

年度中途新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当年度 参保的缴费截止日期为月0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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