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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下班被车子撞算工伤吗?对方全职 单位没跟我签合同

问:在上海下班被车子撞算工伤吗?对方全职 单位没跟我签合同答:职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项规定,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被车撞伤,经公安机

2017-11-17 08:00:02 A- A+

问:在上海下班被车子撞算工伤吗?对方全职 单位没跟我签合同

答:职工下班途中被车撞伤,本人不负主要责任的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项规定,职工下班途中,在合理的时间与路线,被车撞伤,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本人不负责任,应当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四、公安机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人社部办公厅

《关于工伤保险有关规定处理意见的函》

人社厅函[2011]339号

关于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何理解和适用问题,经征得国务院法制办和最高人民法院同意,并商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提出如下处理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该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时间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

二、该条规定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其中,“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认定应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相关法律文书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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