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2-07 08: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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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上海职工2011年造成工伤未及时申报是否还能追诉认定
答:虽《工伤认定办》关于工伤认定申请效确并没规定劳保部门定予受理《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四款同规定:用单位未本条第款规定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发符合本条例规定工伤待遇等关费用由该用单位负担款针用单位违反工伤认定申请定义务作惩罚性规定更加强调用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程序重要性依申请律
于工伤职工说提工伤认定申请按条例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种定权利用单位逾期申请或者职工期未申请工伤认定再适用工伤认定行政程序职工享工伤保险待遇权利并自剥夺即:由于企业未按规定间向劳保障行政部门提工伤认定申请导致劳保障行政部门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超限予受理企业应承担由给职工造损失赔偿责任至于赔偿标准应包括依工伤待遇计算数额再加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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