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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

问:2018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

2018-04-04 11:19:31 A- A+

  问:2018医保年度,上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个人医疗帐户资金计入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8医保年度,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帐户资金将于4月1日计入,其中个人缴费部分按实际缴费金额计入,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部分与2017医保年度相比,所有参保人员均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具体为:在职职工

   34岁以下的,从175元提高到210元

  35岁到44岁的,从350元提高到420元;

  45岁以上的,从525元提高到630元。

  退休人员

  74岁以下的,从1400元提高到1680元;

  75岁以上的,从1575元提高到1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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