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6-01 10: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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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上海市静安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交工伤认定的材料但是用人单位一直拖延时间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受伤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且对工伤有争议,就只能是职工个人向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申请工伤认定,行政机关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这个时间为60日内),单位不服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省劳动保障机关或当地市政府法制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时间为60日(案情复杂的可延长30日),单位继续不服,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审审限为90日,判决后仍不服,15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二审审限仍为90日。
判决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单位不服,15日内向省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最终结论出来后,单位不支付,要进行劳动争议仲裁,审限3个月,不服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审限6个月,不服15日内上诉,二审审限为3个月。这时才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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