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8-07-03 11: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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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上海生育保险可以和工资同时发放吗?
答:生育津贴应该由社保机构发放,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至于具体发放数额,则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福建省规定,员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因此,领取了生育津贴,可不发放工资的前提是津贴大于等于员工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月薪3000,领取津贴时平均每月大于等于3000,那么单位就可以不需要发放生育津贴领取期间的工资。否则需要补充差额。现在产假时间比以前有所增加,而津贴发放时间还保持在98+15的范畴内,因此,在未领取津贴的日子,单位需要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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