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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海生育保险可以和工资同时发放吗?

问:在上海生育保险可以和工资同时发放吗?

2018-07-03 11:30:40 A- A+

  问:在上海生育保险可以和工资同时发放吗?

  答:生育津贴应该由社保机构发放,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至于具体发放数额,则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相关规定。

  福建省规定,员工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因此,领取了生育津贴,可不发放工资的前提是津贴大于等于员工工资。也就是说,如果你月薪3000,领取津贴时平均每月大于等于3000,那么单位就可以不需要发放生育津贴领取期间的工资。否则需要补充差额。现在产假时间比以前有所增加,而津贴发放时间还保持在98+15的范畴内,因此,在未领取津贴的日子,单位需要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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