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0-29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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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深圳的社保转到杭州,要怎么办理??急
答: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员工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外地户籍参保人退休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离开本市时,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到户籍地。如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的,经本人申请,可以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积累额和一次性生活费,终结在本市养老保险关系。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三十二条 非本市户籍参保人离开本市的,经本人申请,终结本市医疗保险关系,其个人账户余额转入户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余额无法转移的,一次性发还给本人。 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结算社会保险金及退(转)保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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