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保专家
杜亚楠
10 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经历。担任员工关系、社保公积金运营及管理工作。曾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咨询管理服务。熟知北京社保公积金政策,具备实操经验。擅长从员工社保福利方面为客户提出运营管理解决方案及风险管控计划。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2017-11-02 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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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次性领取失业金到底要不要领
答: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要可以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领取,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自主创业的。
满足条件后,除了基本个人身份证明外,申领人还需要向社保局提交的资料有:
填写《深圳市失业救济金一次性申领审核表》;
提供失业证、营业执照或申请人作为主要股东的出资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办理流程为:
填写并提交上述资料;
资料不齐全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补齐材料通知书》,不在受理范围或材料不能补齐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不予受理决定书》;
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次月15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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